土地是农村人们的根基,也是他们赖以生存的根本,我国对于土地资源有着严格的规定。进入到2020年之后,农村土地可以说迎来了一系列重要调整,国家也出台了很多土地政策。那么农村土地政策2020的新规定有哪些?下面就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一、完善土地征收制度
完善土地征收制度,缩小土地征收范围,探索制定征收目录,严格界定公共利益用地范围,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可是现实中,某些地方政府以公共利益为名征用农民集体土地,却将土地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建设等。而在对农民补偿方面,国家规定土地补偿费和土地安置补助费加起来,不超过土地前三年平均产值的30倍。如果按照农业种粮的用途进行补偿,按一亩平均毛收入1000元来算,每亩30倍才3万元,可被征收后建成楼房,一平米就要卖5000元。
二、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
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赋予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权能,明确入市范围途径。
近些年,一些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很大一部分靠“卖地”,可是土地资源终归是有限的。有一些城市在扩张过程中需要并入一些周边的农村,这就是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需求之一。把类似于村办企业、工厂等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立入市制度,并与国有土地“同权同价”,农民可以利用出让、租赁、入股等多种方式,实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保值和增值。
三、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
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探索进城落户农民自愿有偿退出或转让宅基地,改革宅基地审批制度。
试点宅基地改革,基本原则是一户一宅,未来针对历史原因形成的一户多宅或宅基地闲置,国家可能会采取征税的措施,超过标准、面积过大的宅基地也要征税。对人均耕地少,二、三产业比较发达的地区,原则上或不再进行单宗分散的宅基地分配,而是通过集中建设农村公寓、农民住宅小区落实一户一宅。而对于那些在城镇落户的农民,他们村里的宅基地可以在“自愿”的前提下,有偿退出,由村集体出资购买。河南省已经出台政策,要求各地市建立农村宅基地退出资金库,对自愿退出宅基地且不再申请新宅基地的农民,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
四、加强农村妇女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护
最新的农村土地承包法作出了一项规定:加强农村妇女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特殊保护。第一点是规定了承包农户的家庭成员依法可平等享有承包土地的各项权益,这个也就是说妇女在家庭里面也是平等享有承包土地的各项权利,不存在出现你是女性就无法拥有这一项权利的说法。
第二点是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和林权证。这两个证书应将具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全部家庭成员列入,也就是说如果你家里在进行土地确权发证的时候妇女的名字是可以加在确权证书上面的,是有权利的。
第三点是关于外嫁女土地问题得到有效解。新的农村土地承包法明确规定了外嫁女娘家的土地不能够收回,如果外嫁女在婆家没有分到一块土地,那么她娘家的土地更加不能够收回。如果说有遇到被收回这种情况的,是可以走法律程序的。第四点是在农村地区的妇女和男子是共同享有平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以上就是关于农村土地政策2020的新规定介绍,完善土地征收制度,缩小土地征收范围,探索制定征收目录,严格界定公共利益用地范围,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现在农村土地确权马上就要全面完成,随着县乡经济的发展,未来农村土地必将迎来新的增值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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