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农庄,是以农民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充分涵盖农民利益的经济组织形式为主要载体,以各类资本组成的混合所有制企业为建设运营主体,让农民充分参与和受益,集乡村共享经济、创意农业、农事体验、特色文化产业等于一体,以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信息技术为支撑,以农业和民宿共享为主要特征的“三农”新业态。
它是中央提倡发展的田园综合体的一种实现形式,是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和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载体。2017年,海南省在深入调研、反复论证的基础上,首次提出发展共享农庄的理念,并由省政府出台了《关于以发展共享农庄为抓手建设美丽乡村的指导意见》,启动了试点创建工作。全国多地也对共享农庄进行了探索和实践,取得了一定效果。共享农庄之所以是乡村建设的有效抓手,总结各地近年来的实践经验,主要是基于共享农庄具有以下三个方面的特征或功能。
共享农庄的本质特征是共享共建共赢,是解决乡村建设缺少商业模式和持续运营能力问题的有效途径。
当前一些地方建设美丽乡村,主要采用以政府投入、连片建设为主的投资建设模式,面临投入机制不合理、社会投资少、不可持续等问题。个别地方由于财力有限,只顾“面子”,不重“里子”,热衷于修修道路、刷刷外墙,而忽视排水排污等基础设施建设,乡村建设水平比较低。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如果解决不好投入机制问题,还是由政府大包大揽,那也是难以持续推进的或者只能低水平建设。
共享农庄的核心要义在于“共享”二字,在吸引社会资本、市场主体进入农业农村方面具有独特优势。一方面,共享农庄强调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特别是共享发展理念,充分保障农民和市场主体等利益相关方的利益,实现各方共赢。另一方面,共享农庄是共享经济的一种新形态,强调“不求拥有,但求所用”,在不改变产权归属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运用土地、农房等资源的租赁权和使用权,吸引市场主体、社会资本到农村来共同开发建设村庄,共同发展农村新产业新业态,推动农民转变成为股东、农房转变成为客房、农产品现货转变成为期货、消费者转变成为投资者,从而使乡村建设步入可持续发展的良性轨道,有效解决了乡村建设缺少商业模式和持续运营能力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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