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财政项目扶持
2020年,中央财政通过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方式建设农产品仓储保鲜设施,支持县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联合社)和示范家庭农场(贫困地区条件适当放宽)改善生产条件、应用先进技术,提升规模化、绿色化、标准化、集约化生产能力,建设清选包装、烘干等产地初加工设施,提高产品质量水平和市场竞争力,并向“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和未摘帽贫困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和鲜活农产品主产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倾斜。
二、关于金融服务
一是支持金融机构结合职能定位和业务范围提供金融支持。2020年4月,中国银保监会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银行业保险业服务“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金融机构加强对家庭农场适度规模经营和发展合作经营的金融支持。截至2020年6月底,普惠型涉农贷款余额7.2万亿元,较年初增长12.29%,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4.15个百分点。
二是支持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中央财政大力支持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立工作。除注入农担公司注册资本金外,中央财政还对各地政策性农担业务给予持续性支持。2020年中央财政拨付担保费用补助和业务奖补资金共28.65亿元。目前,全国农担机构框架基本搭建,政策体系不断完善,担保业务加快发展,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
三是加强扶贫领域金融支持。2019年,中国银保监会与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扶贫办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扶贫小额信贷管理的通知》,提出在贫困户自愿和参与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可采取合作发展方式,将扶贫小额信贷资金用于有效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的特色优势产业。《关于做好2020年银行业保险业服务“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的通知》提出,要努力提高脱贫质量防止返贫,进一步加大对产业扶持的信贷支持,完善信贷支持与带动贫困户脱贫的挂钩机制。
四是推动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近年来,财政部、中国银保监会、农业农村部等部门按照“扩面、增品、提标”的要求,不断加大对农业保险的支持力度,深入开展农业大灾保险、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中央财政对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以奖代补等试点工作,探索开展制种保险等新型农业保险产品,启动筹建中国农业再保险公司。2019年,农业保险为1.91亿户次农户提供风险保障,向4918.25万户次农户支付赔款560.2亿元,承保和理赔户次均居全球第一。
五是探索构建信用评价体系。中国银保监会正与农业农村部研究推进银行业金融机构与农业农村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直报系统的信息共享,推动涉农信用信息整合,构建并完善信用评价体系,从而降低贷前信息收集和审核成本。
三、关于用地用电
《关于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的指导意见》提出,鼓励各地通过多种方式加大对家庭农场建设仓储、晾晒场、保鲜库、农机库棚等设施用地支持。《关于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的若干意见》提出,农民合作社从事设施农业,其生产设施用地、附属设施用地、生产性配套辅助设施用地,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按农用地管理。2013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了《关于调整销售电价分类结构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农业生产用电及农产品初加工用电范围进行了明确。农产品初加工用电范围是指对各种农产品(包括天然橡胶、纺织纤维原料)进行脱水、凝固、去籽、净化、分类、晒干、剥皮、初烤、沤软或大批包装以提供初级市场的用电。同时,明确农产品初加工用电不再局限于农户,而是扩大到所有生产者从事农产品初加工活动的用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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